應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相關規定,避免員工因職業長時間暴露於噪音場所
為有效掌握員工作業現場之危害,避免員工因職業暴露於噪音場所,需定期檢視作業環境可能潛在之風險與有效管理,以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相關規定,提供員工健康舒適的工作環境。
定義 : 當作業區域符合以下情形時,建議應啟動聽力保護評估程序。
1.現場環境或機器設備的音壓級,推估作業環境可能超過 85 分貝。
2. 現場環境或機器設備有變動時,可能導致作業環境超過 85 分貝。
3. 現場員工有噪音申訴時。
4. 發現聽力健康管理四級之員工或聽力檢查異常但尚無法釐清其聽力異常之原因時。
對象 : 適用於可能暴露於 85 分貝以上噪音作業場所之工作人員。
職責 :
1.公司高層(總經理/廠長)
建立明確之執行政策並提供足夠資源。
應定期評估、檢討計畫執行之成效,以確認計畫之正確及有效性。
任命計畫執行專責人員,負責聽力保護計畫之規劃、推動、執行及評估。
2.計畫專責人員(工安部門)
負責計畫的規劃、推動與執行。
定期審查並評估可能潛在風險,並提供改善計畫與建議。
定期檢視並報告該計畫執行現況,以確認計畫之有效性。
噪音作業場所調查與測定,並訂定作業環境測定計劃。
3.現場部門主管
監測現場環境,若現場環境有變動提出相關需求。
協助現場環境調查與監控。
配合相關測定及採取改善措施。
暴露人員管理與調派。
4.勞工代表及現場人員
配合聽力保護計畫之執行及參與。
遵守聽力保護計畫中各項規定,並執行相關義務。
提出現場環境測定需求並監督檢測工作之執行。
5.作業環境測定單位
依據檢測項目,安排合格人員進行檢測。
依據檢測結果,提供相關建議。
聽力保護評估程序 : 聽力保護評估程序整體流程可參見下圖評估流程,首先需先鑑認廠內有無顯著發生噪音的場所,而後對於這些噪音區域進行調查,包含人員的作業方式,以及運用完善的作業環境測定計畫進行噪音的量測,以釐清真正的噪音作業區及需要進一步進行聽力保護計畫的人員。
標示噪音作業區
以噪音計進行區域測定其音壓級是否超過 85 分貝,若超過 85 分貝建議於入口明顯處標示「噪音作業區」。
作業人員進入該作業區時建議佩戴聽力防護具,並進行相關教育訓練。
(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83 條雇主為防止勞工暴露於強列噪音之 工作場所,應置備耳塞、耳罩等聽力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戴用;及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300 條規定:對於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 85 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 50%時,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 塞、耳罩等聽力防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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